我校举行特邀监察员聘任仪式
2009年11月12日,我校举行特邀监察员聘任仪式,被聘任的特邀监察员、校纪委委员、校机关党务部门负责人以及各基层党委(党总支)书记参加了聘任仪式。校党委书记、校长徐放鸣,校党委常委、纪委书记岑红,校长助理、校工会主席魏伯海,校纪委副书记兼监察处处长张爱华,分别向来自全校各基层单位的28位同志颁发了特邀监察员聘任证书。聘任仪式由纪委书记岑红主持,党委书记徐放鸣代表校党委、校行政发表讲话。
徐放鸣同志重点讲了三点意见:第一,必须充分认识聘任特邀监察员的重要意义,这是贯彻落实《行政监察法》的具体体现,是推进学校民主管理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和改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保证;第二,必须充分发挥特邀监察员的四个作用,一是发挥特邀监察员的参谋咨询作用,二是发挥特邀监察员的桥梁纽带作用,三是发挥特邀监察员的双重监督作用,四是发挥特邀监察员理论研讨的作用;第三,必须切实加强对特邀监察员工作的领导,全校要高度重视并全力支持特邀监察员工作,为特邀监察员开展工作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不断完善和细化特邀监察员的工作制度,为推进“勤廉师大”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促进学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聘任仪式上,特邀监察员代表、徐州市民盟副主委、文学院副教授胡中山,基层党委书记(党总支)书记代表、生命科学学院党总支书记聂恒柱分别作了发言。胡中山同志表示,一定不辜负学校的希望,认真履行特邀监察员职责,加强学习,努力做一名熟悉监察业务的行家,纪检监察的好帮手,维护群众利益的代言人,廉洁公正的带头人。聂恒柱同志表示,作为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将进一步提高对特邀监察员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以热情的态度欢迎监督,以宽广的胸怀接受监督,以自觉的行动对待监督,以扎实的措施保障监督,积极为各位特邀监察员有效行使监察职权创造浓厚的氛围和充分的条件,努力形成监督合力,提高监督实效。
纪委书记岑红最后强调三个问题,第一,特邀监察员要尽快了解自己的职责,熟悉监察基本业务知识,发挥作用;第二,要以这次特邀监察员聘任为新的起点,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徐州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同时还要根据新情况、新要求、新任务,扎扎实实地做好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工作和反腐败工作;第三,要以这次特邀监察员聘任仪式为新的契机,深入推进“勤廉师大”创建活动,继续搞好“勤廉学院”、“勤廉单位”的创建工作,做好迎接市委市政府2009年度“勤廉徐州”考核验收工作的准备。(纪委办公室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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